山西運城:民工討薪無門 法官敲詐十萬 牽出政府項目系列違規(guī) 縮略圖
2016-01-20 18:07:27 來源:
近日,大象網接到山西省運城市“棚戶區(qū)改造項目潤鑫佳苑”小區(qū)一百多名農民工反映:在該項目干活將近半年了,一分錢的工錢都沒拿到,多次與山西鑫恒晟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下稱“鑫恒晟房產”)和珠海橫琴新區(qū)中龍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下稱“中龍建設”)討要;且多次向政府部門反映,均無任何結果,無奈踏上了艱難的討薪路。
農民工討薪無門
在工地現場記者看到二號樓主體已經竣工,一號樓已經建好十一層,工人正在有條不紊的進行施工,有些家屬院還沒有拆完;幾十個農民工在工地正在打起“我們要回家 我們要工錢 我們要過年”的標語向開發(fā)商和承包方討要工錢,看著工人的窘迫樣,實在讓人心寒。
據一位黃姓農民工介紹:“潤鑫佳苑”小區(qū)是運城市鹽湖區(qū)委第二家屬院、塑料廠家屬院及南城辦事處等六處家屬院“棚戶區(qū)改造項目”,屬于市政府項目;位于南環(huán)路南街小學斜對面,地理位置得天獨厚。
自己和所討薪的一百多位農民工大多是來自四川、安徽、河南、江蘇等地,在這個工地干活已經將近半年了,只是拿了點路費,其他的連一份路費也沒有得到,總共欠我們工資近300萬元。
這么多農民工家庭的孩子、老婆都等著工錢回家過年呢,如果拿不到,你說這個年怎么過?房子沒有建好都快賣完了,硬是耍賴不給,我們哭訴無門啊!說著便流出了無奈的淚水…
承包方結賬困難
隨后,記者在多方努力下見到了中龍建設湖南分公司山西項目部總經理張桂山,張經理向記者講述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前前后后:自己是在2015年6月與鑫恒晟房產簽訂的承包建設施工合同,合同面積約28600平方米(實際圖紙計36000余平方米),簽約合同價為1480元/平方米,開工日期為2015年6月5日,竣工日期為2016年4月24日,墊資建到八層支付完成工程總價的75%。
可是發(fā)包方鑫恒晟房產并沒有履行自己的合同,而是一味的一拖再拖,已經建好13層了(包含地下2層),僅僅支付了21.30萬元的款項;如果按合同來算的話,鑫恒晟房產已經欠我2295萬元的墊資了,我自己也是真正的受害方。
法官敲詐十萬難討說法
張經理說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鑫恒晟房產剛開始的法人是李奇,后來在11月份變更為其父親李剛;在我們開工一個多月后,李奇的母親侯秀榮多次向我索要五十萬元的保證金,否則就停工走人,我在萬般無奈之下答應給其10萬元,以免損失更大。
如是保證金,就應該是公對公的打賬,可是侯秀榮并沒有這樣做,而是讓我分兩次打進了其和其女兒李漪漪個人賬戶,給兩個賬戶分別轉了5萬,共計10萬元。后來仔細想想,侯秀榮向我要錢,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對,因為我的公司與其個人沒有一分錢的關系,她卻用停工來威脅我,我們的法律顧問就說這種行為明顯屬于敲詐勒索。
侯秀榮為了證明其“特殊”的身份,在吃晚飯的期間她拿出了自己的法院工作證、警車準駕證,稱自己是一級法官,并讓我們對其進行拍照,說自己在運城市黑白兩道通吃。
(此圖為張總匯款的單據)
鑫恒晟房產付給我們了21.30萬元,又被侯秀榮敲走了10萬元,我們僅僅得到了11.30萬元,我們卻墊付了2295萬元來干此工程,現在幾乎是傾家蕩產,逼的我把“遺書”都寫好了,你說我冤不冤。
那些農民工已經給我們干了將近半年,有的是父子兩個在這干,沒有給人家一份錢的工資;拿不到工錢回家過年,你說我怎么能對得起人家,怎么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想想這些心理都不是滋味;說著眼角泛起了紅潤。
政府項目違規(guī)見端倪
關于農民工工資問題,我們也向運城市信訪局反映了,后來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鄉(xiāng)建設管理局也給我們進行了處理,侯秀榮一直說土地手續(xù)辦理不了,無法從銀行貸款,借錢、賣房、賣車都沒人要;一號樓和二號樓基本賣完了,說沒有錢,完全是惡意推脫。
在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鄉(xiāng)建設管理局向運城市信訪局的回復結果中,記者看到第二條明確寫著:建議市政府抓緊協(xié)調,及時出臺《中心城區(qū)棚戶區(qū)改造項目手續(xù)完善方案》,并加快手續(xù)辦理;從這不難看出,“潤鑫佳苑”小區(qū)并沒有開發(fā)房產和預售房產的相關手續(xù),明顯屬于違規(guī)行為。
記者查閱了鑫恒晟房產的相關信息,該房地產企業(yè)證書編號為11002202066A,為暫定資質,一個暫定資質的企業(yè),卻可以開發(fā)政府項目,這是怎樣拿到該項目的開發(fā)權的?實在有點不可思議。
后來記者也試著聯系了侯秀榮,可其電話不接,信息也不回,其中緣由,耐人尋味。
隨后記者來到了運城市鹽湖區(qū)人民法院,在3003房間見到了該院的新聞發(fā)言人馬主任,當記者向其詢問侯秀榮是不是已經退休時,馬主任明確表示已經退休了。
作為一名已經退休的國家工作人員,且是法律工作者,卻向一農民工工資都難以發(fā)放的建設公司敲詐10萬元,這一行為實在是不可思議。
政府難辭其咎
農民工遠離家鄉(xiāng),從農村走向城市,靠著勤勞踏實的雙手掙錢,他們的工資應該及時給予解決,2015年12月23日中辦、國辦聯合發(fā)文強調:2016年元旦、春節(jié)期間,開展好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嚴肅查處惡意欠薪案件,讓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應得的報酬。
鑫恒晟房產和中龍建設應該遵守國家法律和政策,從仁義和道德上去體恤農民工的艱辛和不易,及時發(fā)放農民工應得的工資。
開發(fā)房產更應該遵守法律,依法開發(fā)房產,而不是一味的頂風而上;政府項目更應該完善相關手續(xù),而不應在沒有任何手續(xù)的情況下開工建設且違規(guī)發(fā)售,致使農民工工資久拖未決這一惡果,政府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關于此事進展,大象網將繼續(xù)關注。(劉建偉 張云飛)轉自商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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